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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童遭掌摑拳打捏下陰灼腳 兩保母認虐兒還押候判 (14:53)

4歲女童由母親交到友人家照顧,其間慘遭虐待,最後更須送往深切治療部進行「開腦手術」。涉案兩名「保母」被捕後稱「個𡃁妹成日講大話」,招認曾多次掌摑及拳打她,更稱因女童在家不穿褲子故捏她下陰,甚至曾用打火機灼她的腳。其中一名「保母」更承認曾服用毒品。法官表示,須等待女童X的傷勢報告,故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

案中兩名被告分別為陳天佑(37歲)及馮嘉寶(42歲),兩人均為女性及維持12年情侶關係。她們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陳另外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管有適合或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罪。

蓄短髮、中性打扮的陳與面容憔悴的馮早前已遭還押,今被押至法庭應訊。案情透露,單親媽媽Y於誕下事主,即女童X及攣生妹妹Z不久便犯事入獄,在獄中認識陳。Y出獄後恢復管養女兒,卻經常把女兒交托他人照顧。

在去年11月1日,母親Y把攣生女兒交托兩名被告照顧。陳曾稱X頑皮,要「教好她」,要求母親Y先接走Z。Z被接走後,母親Y曾聯絡兩名被告,更登門造訪,希望一併接走X,但都不成功。直至去年12月1日,陳致電母親Y稱X弄傷下巴失去知覺,Y便吩咐男友接走X,隨後X被送往醫院,醫生稱X傷勢不尋常,遂把X轉介深切治療部進行開腦手術,並籲母親Y報警。

多份醫療報告顯示,X抵院前曾嘔吐,初步檢查後發現X臉部、恥骨及下肢均有傷口,牙齒則有鬆動。X抵院後意識水平波動,需插喉,右腿有煙蒂灼痕,甚至下陰及肛門均有損傷。

兩名被告事後搬到一賓館暫住,其後被捕。她們在警誡下招認曾對X施襲,曾掌摑及拳打X腹部、捏X下陰、用打火機灼X,更稱曾獨留X在家中,又謂「個𡃁妹成日講大話,令我好嬲,我先打佢,同用火機辣佢。」惟她們否認X下巴受傷與她們有關,指相信是X不小心撞到衣櫃弄傷。

警方更在兩名被告寓所發現冰毒、海洛英及相關吸毒器皿,陳在警誡下承認該些器皿屬於她,她亦曾服用毒品。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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