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朗豪坊通天梯溜後 工程人員認罪罰6000 (14:27)

今年3月朗豪坊「通天梯」溜後,導致18人受傷,其中3人須入院縫針,機電工程署其後檢控涉事註冊電梯承辦商奧的斯、一名工程師及一名工程人員。案件今天提堂,該工程人員承認一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罪,求情稱因工作量大,才無做足保養檢查,但強調自己對事件是責無旁貸,終被判處罰款6000元。

其他報道:【體壇性侵】支持呂麗瑤挺身而出 楊潤雄:正查涉事教練有否任教他校

被告盧國林(58歲)今承認一項控罪,其餘4項交替控罪則獲撤銷。至於另一被告工程師馬兆麟和承辦商奧的斯,則分別否認2張傳票和5張傳票,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9日作預審。

辯方為盧國林求情時稱,被告已為工程師37年,案發時被奧的斯派駐朗豪坊為駐場工程人員,已在該處工作6年,紀律良好,又指他是公司於朗豪坊的唯一駐場工程人員,雖場內另有一學徒,但不能自行檢查電梯。

辯方續指,朗豪坊共有47部自動電梯,被告每日只有約兩個半小時作例行檢查,但同時或需要處理突然壞電梯的「急症」。辯方指,被告當時可能要處理「急症」而無作例行保養維修,但強調他清楚知道作「急症」後要如常進行例行檢查,故對事件責無旁貸,惟希望裁判官考慮他工作量大,而且事後其檢查電梯的牌照已被機電署沒收,予以輕判。

控方其後透露,事件導致18人受傷,其中3人需留醫,當中1人頭部須縫針,並獲1個半月病假。而另1人的右腳有10厘米傷口需縫針,另右手手腕扭傷,需接受物理治療。最後1人則左腳腳踝受傷需縫15針,並需接受物理和心理治療。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被告認罪和事件中有人受傷等情況,終判處罰款6000元,需14天內支付。

案情指,今年3月25日下午約4時半,朗豪坊「通天梯」在運送約120名乘客從4樓到8樓時,突然停止運作並溜後,導致18人受傷。機電署其後檢查發現,事故原因是電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或過度延長的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煞停電梯。

獨立專家檢視後稱,主驅動鏈有6處因金屬疲勞而斷裂,另有2處出現破裂,並認為應可在事發前3個月發現。而根據紀錄,被告於2月9日、2月23日、3月9日和3月23日曾作定期保養,惟閉路電視顯示該4天並無任何人為電梯作檢查,但有奧的斯員工於3月3日和7日曾打開電梯的地台板,該處為主要驅動系統所在。

機電署工程師看過片段後認為,奧的斯員工於3月3日和7日曾打開電梯的地台板,但過程僅有11分鐘,而電梯處於靜止狀態,故員工無可能在當時有檢查電梯的上行和下行情況。

其他報道:港珠澳橋測磚造假 技術員判監8月

其他報道:【體壇性侵】風雨蘭籲勿施壓催促報警 張達明稱事發年期遠近非定罪「致命傷」

其他報道:【體壇性侵】護苗基金:八成受害人認識加害者多不報警 專家指男性被性侵難啟齒易遭質疑

相關字詞﹕朗豪坊 通天梯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