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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迷遭圍毆案】事主供稱用不同FB帳戶「和自己拍拖」 指即使僅剩1%仍有找到女友機會 (14:20)

17歲男動漫迷疑因在網上羞辱拒絕與他約會的女網友,去年情人節突被邀約「開房」,惟疑遭設局,應約後被圍毆。事主接受盤問時表示,自己曾用兩個Facebook帳戶「和自己拍拖」,又曾發「露械照」予女網友,並指「扑嘢」的深層意思是「行街睇戲食飯」。他又表示「即使僅剩1%機會」都不代表他找不到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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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羅浩峰作供時透露,案發時持有4個Facebook帳號,包括「司徒奈奈(原為木下奈奈)」、「Niko Law」、「Matsuo Koike」等。被問到為何要持多個帳戶,羅稱「我幻想當時木下奈奈係Niko Law的女朋友,自編自導自演」,用兩個Facebook帳號自己互相溝通。

他說,其後覺得「不真實」,因此希望認識一個真的女朋友,而在案發前一個月,開始用「司徒奈奈」的帳戶在Facebook加了很多女生做朋友,又「見到就入」不同的Facebook群組。

被問到用什麼話去結識女生,事主突然自行解釋自己為何對女coser(角色扮演者)說侮辱性說話。他表示自己曾問女網友可否做他的女朋友,但被女網友指「你個樣咁醜陋,有咩可能做你女朋友」,當時他已打算放棄,惟對方又指他是「狗公」,不能就此作罷,將與羅的對話紀錄放上Facebook。羅說,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我樣子有問題,不代表性格不對」。

羅在沒有被問及的情況下又透露,該女網友曾對他說「你不如去『露械』,看看可不可以做你的女朋友」,羅表示當時「我露了」。

被問到是否與陌生女網友對話時,第一句就問對方「做不做我的女朋友」,其後兩三句就邀約對方出來「扑嘢」,羅就沉默了約30秒,然後回答稱「扑嘢的內裏深層意思,是逛街、看戲、食飯」,指自己口快快及用錯詞。

羅又表示在案發前,已看到網上有很多關於他的嚴苛及負面批評,感到不開心,不明白他只是想「識女仔」為何要被責罵。被問及是否無論別人怎樣罵都依然繼續去「識女仔」,羅立即表示「即使只剩1%機會都不代表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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