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安醫院爆出醫療事故,一名32歲女病人3月1日接受宮腔內人工受精時,被院方遺留人工受精導管標記於體內,病人於3月3日排出導管標記。衛生署在3月4日接獲醫院呈報有關醫療風險警示事件,要求院方4周內提交詳細報告,院方已向衛生署提交詳細報告。
衛生署表示,審視院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後,沒有發現有證據顯示該院在房舍、人手和設備方面違反《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第165章)或《私家醫院、護養院和留產院實務守則》的要求,因而導致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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