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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撞巴士 大律師:如衝燈釀意外 警需負責 (00:20)

深水埗昨早發生警車撞巴士車禍,巴士上兩人受傷送院。事發昨早8時許,一輛趕往執行而響號行駛的警車,沿欽州街往大埔道方向行駛至長沙灣道交界時,現場消息指警車疑衝燈駛過,撞向沿長沙灣道往旺角行駛的雙層巴士車頭,兩車均有損毁,巴士擋風玻璃破裂。

巨響後,警車上無人受傷,九巴49歲姓陳男車長及50歲姓毛女乘客分別因頸部受傷及身體疼痛需送院,治理後並無大礙。兩車司機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方正調查意外內情。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例雖賦予警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響警號示意衝紅燈,但必須在確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做,如因衝燈釀成意外,警方亦需負責。

資料顯示,任何車輛涉及在交通意外中有人受傷,均由法庭審理,雖然政府車輛獲豁免毋須購買「第三者保險」,但若經法庭裁定肇案另一方勝訴,傷者可循民事訴訟向警務處索償。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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