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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 切勿令好事變壞事(文:陳沛良) (09:00)

去年12月,本地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接受內地捐贈器官而成功換心,是本港首宗內地器官移植手術。此成功先例引起社會熱烈討論,特區政府亦希望與內地探討建立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

不過最近有關器官移植的討論,似乎已從醫療問題上升為政治問題。特區政府早前公布,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於5個月內,接到5700多宗取消登記申請,其中超過一半屬從未登記或重複取消。此事引起政府自上而下的高度關注,不少官員嚴厲譴責有人肆意破壞,更要求警方介入調查取消登記是否涉及違規違法。

暴露出政府施政粗放

捐贈器官,這本是一件大愛人間的好事,當然值得支持及推廣;而是否選擇登記或取消,是市民個人選擇及權利。的確,這一連串事件發生的時間節點比較敏感,從去年政府釋放信號希望探討跨境器官移植,到最近立法會討論此項議題,前後相隔不過5個月。短時間內有諸多的取消登記申請,更有超過一半是從未登記或重複取消,表面看來是不太尋常、有人煽動,實質上更暴露出政府制訂和執行政策時的粗放,沒有充分了解民意和充分解說。

今次事件,首先暴露出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存在優化空間。事件發生之後,不少市民指出該系統只有登記及取消功能,而沒有查詢功能。政府今次反應算是迅速,一個星期內推出優化功能,市民可通過「智方便」查閱自己是否已在中央名冊登記。不過系統設計仍然較為落後,沒有增加保安功能。如果有人知悉其他人的姓名、身分證號碼、電郵、電話等個人信息,甚至利用虛假資料,都可以在名冊登記或取消,增加了後續核實的行政成本。政府有必要乘此機會,一併檢視及升級系統,既保障市民個人私隱,又便利市民做查詢、更改等操作。

貿然要求警方介入  無助釋除市民疑慮

今次事件亦暴露出政府解說不足。如果有人煽動惡意取消登記,確實應該深入調查,惟亦有部分市民是對內地器官捐贈機制及移植醫療水平心存疑慮。政府首先應該了解市民取消的原因;貿然高調要求執法部門介入,確實會令市民反感,更加無助釋除市民心中疑慮。

部分市民不信任內地的器官移植機制,擔憂器官來源、去向,以及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不信任源於不了解,市民可能因為過往一些報道,而對內地器官捐贈持有負面印象,影響捐贈意欲。政府在探討恒常化跨境器官移植制度時,獲得市民認同及支持是十分重要;向市民做好宣傳及解說,更是重中之重。

事實上,內地已改革器官移植機制,自2015年起全面禁止使用死囚器官,以腦死亡或心臟死亡國際標準定義,推動公民自願無償捐贈;而所有用作移植的器官,必須全部經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統一分配。此系統會根據醫療緊急程度、血型、地理位置及年齡等因素,在很短時間內計算出器官潛在受惠病人的優次而作分配。這個系統亦獲得WHO(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等國際權威機構高度認可,甚至向其他國家推廣示範。

此外,跨境器官移植仍然要符合「本地優先使用」原則,即政府所講的「第二層分配機制」。無論內地還是香港,捐贈的器官要先分配給當地的有需要病人;如果在當地沒有合適的受贈者,才啟動跨境捐贈機制,這也是符合國際準則。所以即使本港與內地實行器官移植互助,亦不會影響現有的器官分配及輪候機制,反而是雙向互惠,讓本港病人有多一個移植器官的機會。

針對解決問題  而非一味譴責

很多市民並不了解內地器官捐贈機制及政府提出的「第二層分配機制」,容易人云亦云。政府除了在官方場合回應,更應該透過不同方式向市民提供更多資料,例如可以製作宣傳單張、宣傳短片,並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上增加資料介紹和FAQ(常見問題)設計,重點回應市民關心的問題,釋除市民疑慮,增加本港市民對內地器官移植機制的了解,同時亦提升市民對政府施政的信任度。

跨境器官移植涉及不同法律框架、不同機制體系,要做到確實是不容易,亦有很多問題需要持續探討以達成共識。政府願意行出第一步,主動與內地探討研究,出發點也是讓本港市民得益。不過,政府在傾聽民意及政策解說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強。出現問題時,要採取針對性的方式解決,而不是一味譴責批評。畢竟,器官捐贈及跨境合作是好事,惟若處理得不好,卻可能變成壞事。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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