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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屬於廣東 美國不會協防(上)(文:黎蝸藤) (09:00)

近年來,台海局勢日漸緊張,中國大陸軍機經常進入「台灣西南空域」。從軍機軌迹圖看,大陸軍機軌迹把台灣島和台灣控制的東沙島「截斷」。從前年開始,中國大陸或奪取東沙島的猜想就在東亞國際關係學界被認真討論。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在The Diplomat撰文,認為「東沙島是南海的新焦點」(註1)。美國智庫早前展開軍事模擬,認為「台灣要防止東沙島被中國大陸拿去十分困難」(註2),並鼓勵美日「應聯手幫助台灣應對」。

東沙國際法地位非台灣離島

這些討論當然都不是空穴來風。事實上最近幾年,原本不是熱點的東沙島開始頻頻出現在新聞報道中。對港人而言,最熟悉的莫過於「12港人偷渡案」,他們的路線就是先到東沙,再轉向台灣。12名港人被攔截,說明這條以東沙為偷渡中途點的路線,已引起國安級別的重視。

另一涉及東沙的重要事件也跟香港有關。前年10月,台灣軍方租用一架屬立榮航空的軍方包機,運送士兵到東沙島途中被要求折返,這個罕見事件引發台灣方面向大陸抗議;後來搞清楚,是香港航管人員拒絕台灣飛機進入東沙空域。這事件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立榮航空雖是民航,但這架飛機是軍方包機,執行的是運送士兵的軍事任務,路線不是通常的民航路線,從被租借一刻開始,它就是軍用機而非民用機。以香港航管部門這個民事機構阻止軍機的軍事行動,這種情况不說絕無僅有,也相當罕見。此事若成慣例,台灣就很難確保以後與東沙島保持通暢聯繫,相當於東沙島被切割開來。在法律上,中國大陸甚至可聲稱這是中方管治東沙的案例。

然而,那些討論東沙的報告都沒有提及,雖然東沙島現在被台灣控制,但其國際法地位和「國內法」地位非常確定——無論在地理、歷史還是法律上,它都是屬於中國廣東省的島嶼,外國根本沒有任何法律空間干涉。有台灣評論認為「東沙的國際地位,是台灣離島無誤」(註3),這種說法更是大錯特錯,有必要嚴肅反駁。

一直與廣東地理相關

東沙(群)島位於南中國海東北角,由一個環礁島(東沙島)和兩個暗礁組成(因此嚴格說來不是群島,而是東沙島),是從台灣海峽和呂宋海峽自東北方向進入南中國海的咽喉之處。它位於廣東汕頭南方約260公里外,到廣東的距離近於到澎湖的距離(逾350公里),更近於到台灣島高雄的距離(逾400公里)。在地理上,它與廣東的關係更密切。

東沙島舊稱「南澳氣」,在17世紀已出現於中國航海指南中(《指南正法》)。18世紀《海國聞見錄》中記載「南澳氣,居南澳之東南」,書中還畫出了「南澳氣」位置,是東沙島無疑。南澳就是現在汕頭市屬下的南澳縣。在19世紀初的《海錄》中首次出現「東沙」這個名稱,並解釋因為其在萬山群島(即香港南面群島)東邊,所以稱為東沙。可見在中國的記載中,東沙島一直與廣東地理相關。

東沙島大概很早就是中國漁民的活動範圍。東沙島在西方地理書上稱為「蒲拉他士島」(Pratas Island)。19世紀英國出版的《中國海指南》記載,蒲拉他士島上有中國漁民活動。根據20世紀的《東沙島成案彙編》,島上漁民主要來自中國惠州地區,他們還在島上建立了大王廟和兄弟所,還有墳墓。當然,不可否認,當時中國官方管治證據很欠缺,如1868年,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曾提議在東沙島建立燈塔,但沒有實現;1883年,一艘荷蘭船在東沙擱淺,貨物遭中國漁民哄搶,荷蘭向中國提出外交照會抗議,結局不得而知。從國際法而言,中國連續失去了兩次宣示主權的機會。其實,這也是清政府當時對遠離大陸之小島嶼的普遍態度。

20世紀初中日交涉 粵官負責

然而到了20世紀初,由於中國在甲午戰爭被擊敗及此後中國被瓜分的危機,中國人和清政府的「邊疆意識」暴漲,對遠離大陸的小島也重視起來。1905年,中日之間的東沙爭議就發生在這個背景下。1901年,日本人西澤吉次所屬船舶在日本駛往台灣基隆途中遭遇暴風,漂到「無人島」(即東沙島),但當時船員不知此島是什麼地方。西澤發現島上的泥土有磷礦(鳥糞),經兩次考察決定加以開發,惟開發計劃直到1905年日俄戰爭後才得以展開。1907年,西澤第三次登島時在島上升起日本旗,建造屋舍。然而東沙當時是否真是「無人島」?答案是否定的,西澤一行建屋時就驅趕了當地活動的中國漁民,也拆毁了中國漁民所建造的廟宇等。

此事經由香港媒體從日本報紙翻譯報道,終引起清政府重視,要求兩廣總督張人駿加以調查(香港在歷史上對中國的重要性也可見一斑)。張人駿則派遣提督薩鎮冰前往實地考察,又正式與日本駐廣州領事展開交涉。經幾輪磋商,1909年雙方正式簽訂協議,日本承認「東沙屬於中國」,中國則出資購買西澤建造的物業,西澤賠償中國漁民的損失。這個過程中,打交道的無一不是廣東官員,此後東沙也正式歸惠州府轄下。廣東還通過對東沙島的考察、招商、巡視管理、官辦開發、漁業管理和漁民服務等方式,充分實踐了廣東省對東沙的管治,東沙島也從此一直出現在廣東省地圖上。

這個事件及後繼發展,不但正式在國際法上確立了「東沙屬於中國」,還充分說明了東沙屬於中國廣東省,與台灣根本沒有關係。

註1:bit.ly/3I1XcMh

註2:bit.ly/3FlJXEl

註3:bit.ly/33e09dT

作者是旅美歷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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