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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民調領先 形勢卻不利(文:黎蝸藤) (09:00)

美國總統選舉踏入最後50天。拜登能否推翻特朗普(又譯川普),讓美國「回歸正常」,實難預料。目前,綜合考慮多個跨光譜民調,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還領先共和黨的特朗普。儘管民調有多準確近年來一直備受爭議,採用跨光譜民調當可最大限度確保準確性。儘管如民調反映的那樣,民主黨的支持者比共和黨多,然而支持者多卻不保證能在選舉中勝出。這有兩個重要的原因。

不投票者 更多是民主黨目標選民

首先是民主黨在拉動投票熱情上不如共和黨,支持者雖多卻不一定出來投票。

美國總統選舉以投票率低著稱。西方國家投票率普遍在60%以上,2020年台灣總統選舉投票率接近75%,連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也有58%。美國最近幾十年長期徘徊在約50%至55%區間。

在主要的選民區塊(bloc)中,不投票的選民更多是民主黨的目標選民。根據皮尤中心對2016年選舉的調查(註1),以種族統計,白人更熱中投票:在投票選民中,白人與有色人種分別佔約74%和約25%;在不投票選民中,兩者分別佔約52%和約46%。可見儘管有色人種佔選民總數約三分之一,但在投票選民中只有四分之一。少數族裔是民主黨的票倉,但要拉動他們投票並非易事。

同樣,以年齡統計,老人更熱中投票。在投票選民中,65歲及以上的老人和29歲及以下的年輕人的比例,分別為27%和13%;在不投票選民中,老人只佔9%,年輕人卻佔33%。年輕人中民主黨的支持度遠遠高於共和黨,但他們投票意欲很低。

「反特朗普」無法全面拉動潛在支持者

民主黨選民為什麼投票熱情低呢?這有很多因素,這裏只討論兩個。這有候選人的因素。無可否認,特朗普在拉動人氣上很成功。2016年的希拉里和現在的拜登在拉動人氣上都差距甚遠。在拉動人氣上堪比特朗普的桑德斯,在兩次初選中都失敗。

但同樣重要的是選民結構性因素。即兩黨相比,共和黨選民訴求更集中。在共和黨演化為「特朗普黨」後,選民基礎以保守主義、保守宗教和白人民族主義為核心,訴求相當一致。

相反,民主黨看起來更像是「反特朗普」而拼湊起來的聯盟,最大的共同利益就是把特朗普拉下馬。這本來也並無不可。但各派間的訴求往往有衝突,很多衝突還不一定能在「反特朗普」大旗下統一起來。比如桑德斯代表的「進步派」,在貿易保護上的立場和特朗普相似;但拜登代表的中間派則主張全球化自由貿易。又比如進步派在「黑人vs.警察」的問題上往往無條件地站在黑人一方,要求解散警察或取消警隊撥款;但警察工會是民主黨建制派的長期支持者,不少發生黑人被槍擊事件的城市都是民主黨建制派主政,他們也難以接受解散警察的要求。

是故,民主黨在這些關鍵問題上無法形成旗幟鮮明的論述,在宣傳上左右為難,才不得不以「反特朗普」為主要訴求。「反特朗普」或足以拉動一些群體,但肯定無法全面拉動所有潛在支持者。

選舉人票制度破壞民主原則

其次,即使民主黨支持者肯走出來投票,民主黨獲得票數更多,但在美國的選舉制度下也不能確保勝利。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是選舉人票制度,由各州根據各州普選結果派出選舉人投票選總統,最後的選舉結果看選舉人票數,而非普選票數。2016年總統選舉,希拉里獲得的普選票比特朗普多300萬。如果美國是「一人一票選總統」,那麼希拉里才是勝利者。2016年,有人把特朗普獲勝說成「庶民的勝利」,這大錯特錯:庶民選出來的是希拉里,制度選出來的才是特朗普。

美國的選舉制度在兩個層次上破壞了「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

首先,是選舉人票制度本身。每州的選舉人票雖大致與該州人口正相關(人口愈多則選舉人票愈多),但遠非成正比。每州的選舉人票等於該州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席位的總和。各州的參議院席位是每州兩票;眾議院的席位雖大致和該州人口成正比,但每州至少保底一席。這樣一來,小州即使人口再少也有3票。其結果是小州的選舉人票雖比大州少,但按照人口計算,每票所代表的人口比大州少。極端的例子是懷俄明(3票)和加州(55票):以2008年計算,前者每177,556人有一張選舉人票,後者每668,303人才一張(註2)。顯然,小州選民的聲音被放大了,大州選民的聲音被縮小了;愈小的州愈佔便宜,愈大的州愈吃虧。

其次,更關鍵的還是絕大部分州(48個)採用「勝者全拿」的制度,只要候選人在該州贏得普選,哪怕只贏一票,也可以把所有選舉人票都拿走。一些州長期支持民主黨,一些州長期支持共和黨,所以在這些州該黨無論贏多少,獲得的選舉人票都不變。但在「搖擺州」,即勝負難分的州,贏一點就贏整個州,輸一點就輸整個州。於是兩黨選舉資源幾乎全部都投入搖擺州中。其結果是搖擺州決定了選舉成敗。其後果是搖擺州中的選民的投票效用被不正常地放大了;非搖擺州的選舉人票在選舉前基本已確定,選民投票從而變得無足輕重。這個規則違反民主原則之處還在於:第一,(搖擺州)少數人的意見(哪怕只少一點)被完全抹殺了;第二,(非搖擺州)多數人的選票也失去力量,因為投得再多結果也一樣。

勝者全拿制度 「劣幣驅逐良幣」

兩者相較,勝者全拿對美國選舉制度民主的負面影響更大。有人常說,美國選舉制度保障了小州利益,這種說法是錯的。只有選舉人票制度是憲法規定的,是在設計上刻意保障小州權利,以體現聯邦制特色。勝者全拿制度則只和州法律有關(內布拉斯加和緬因都採用了混合制度,相較勝者全拿制度更公平),並非憲法的設計。偏偏兩者結合,保障的更多是搖擺州的利益,而不是小州的利益。

有人奇怪,既然美國追求民主,那麼勝者全拿這種不民主不公平的制度又如何產生呢?勝者全拿制度自1824年(順便說一句,這是公認美國選舉史最不民主的一次)起「大行其道」。當時有的州的執政派系為了最大化該派系支持某候選人的聲音,便發明了勝者全贏制度。要命之處在於,勝者全拿制度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過程。若其他州用了勝者全拿制度,而自己州還用按比例分配制度的話,那麼本州在選舉中的票數的效用就小了。比方兩個州都有10票,勝者全拿州在最後投票中可有10票的有效票數,按比例分配州(假設選民投票結果六四比)就只有兩票(6-4=2)的有效票數,前者顯然更能左右選舉。因此一旦有州採用勝者全贏,其他州就不得不跟上。這就是為何現在幾乎所有州都採取這種制度了。

史上5次贏普選輸選舉人票 民主黨佔4次

美國選舉制度在實踐上更不利民主黨。歷史上共發生5次贏了普選卻輸了選舉人票的情况,其中4次輸家都是民主黨(1824年的一次只有一個黨)。近年的兩次:2000年戈爾和2016年希拉里的失敗都令人記憶猶新。

因此,儘管拜登目前在民調依然領先,但領先優勢尚不能抵消民主黨在選民熱情和制度上的劣勢,拜登形勢其實相當不利,民主黨要想贏還必須加把勁。

註1:wapo.st/3cbVo4K

註2:bit.ly/2E9oLI8

作者是旅美歷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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