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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差別DQ看香港需要「忠誠反對派」(文:盧文端) (09:00)

本人6月17日至7月20日在《明報》連續發表3篇關於反《國安法》者將被DQ(取消參選資格)的文章,文中所作分析差不多全部「兌現」。有朋友說筆者一定有「權威的內幕消息」,並建議就DQ的實際情况做點權威性解讀。據筆者了解,選舉主任DQ 12名反對派參選者所傳遞的信息,有兩點最值得重視:一是DQ的5條標準體現了香港國安法的要求,其中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看得特別重,公民黨多位成員以至被視為溫和泛民的參選者被DQ,均與此有關;二是對反對派並非趕盡殺絕,而是警示從政者必須守底線、知規矩、有分寸,表明香港需要「忠誠的反對派」。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之前在國新辦記者會已清楚表明,制定香港國安法不是把整個反對派陣營作為「假想敵」,並提醒反對派陣營好好地做一番反思,做適當調整。

DQ標準全面體現國安法要求

國安法實施後舉行的立法會選舉,當然要按國安法的規定行事。特區政府公布的5條DQ標準,不僅整體上符合維護國家安全的要求,而且還體現了國安法的具體規定。其中,第1條不可支持「港獨」、「自決」,第5條不可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與國安法第2條的要求相對應;第2條不可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直接來源於國安法第29條(4)的規定;第4條不可癱瘓立法會和特區政府運作,也是源自國安法第22條(3)的規定;至於第3條更是明確要求不可反對香港國安法。

在DQ的5條標準中,不可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這一條受到特別關注。據傳媒統計,在已公開的11人的DQ通知書中,有9人被指尋求外國干預中國或香港事務,所佔比重最多。公民黨在這次DQ行動中「受傷」最重,也是因為他們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問題上不僅走得最前,而且「死不回頭」。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雖然被外界視為溫和泛民人士,但也因為曾到訪美國並回港後參加有關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香港的記者會而被DQ。這說明,特區政府對參選人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的行為看得特別重,把關特別嚴。

在國際上,要求外國制裁自己的國家,被視為是出賣自己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的賣國行為。環顧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可以允許其政治團體或參選議會的人做這樣的事?美國總統特朗普因「通俄門」至今仍惹得一身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公民黨和一些政客尋求外國制裁,搞什麼「國際線」,無異於玩火自焚。

中央冀泛民成「忠誠反對派」

選舉主任雖然DQ了12名反對派參選者,其規模前所未有,但還有很多反對派的參選者沒有被DQ,特區政府並表示,今次被DQ的人士仍可報名參選明年的立法會選舉。這實際上是要表明,對反對派並非趕盡殺絕。對此,張曉明之前在國新辦記者會上回答DQ問題時已經作出了說明: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是把香港反對派陣營或者泛民主派陣營作為一個「假想敵」,是要聚焦打擊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整個反對派陣營。張曉明表示,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已體現中央的政治包容,反對派還是可以長期存在,還是可以有不同的政見,包括反對政府的主張。但「一國」有底線,「兩制」有邊界。香港反對派陣營應該好好做一番反思,並且做適當的調整。

那麼,泛民應該如何調整?在筆者看來,需要朝「忠誠反對派」方面調整。

「忠誠反對派」(Loyal Opposition)源於西方,其主要特徵是:在野政黨雖然反對執政黨的執政綱領或政策,但忠誠於現行的憲政體制,不會挑戰現存憲政體制的合法性,不會引入外來勢力干預本國內部事務。其強調「尊重憲制」,是為了避免被視為「異類」而不能進入社會主流;其不尋求外來干預,當然是怕背上「賣國賊」的罵名。應該說,「忠誠反對派」的理念在西方的政治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是西方民主政治發展成熟的表現,對香港的反對派有啟示意義。

泛民在社會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立法會有一定數量的議席。這是香港的政治現實。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需要「忠誠反對派」,中央當然希望泛民能夠成為香港的「忠誠反對派」,希望泛民忠誠一國兩制的憲政體制,不要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泛民需好好反思 適當調整

泛民人士切不可忘記,香港是五星紅旗之下的中國特區,在一國兩制下參選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必須守底線、知規矩、有分寸。國家主席習近平已經公開宣示了一國兩制下不可觸碰的3條底線,特區政府也按照國安法的要求,劃定了參選立法會的5條標準。這些都是香港的從政者包括泛民人士需要知道且須守住的底線。面對國安法實施的新環境和特區政府有差別的DQ安排,泛民人士如果能夠好好做一番反思,並且做適當的調整,在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面前知所進退,就一定能夠獲得應有的發揮空間。

作者是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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