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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市場存在資訊不平等(文:阮穎嫻) (09:00)

近來社會廣泛討論輸入外地醫生,紓緩香港公共醫療的壓力。一方面有人歸咎「醫醫相衛」,設立極高門檻,阻礙外地醫生來港挑戰港產醫生覇權,危害市民利益;另一方面的意見是,將門檻降低,容許低質素醫生進港,也是危害市民利益。

效率市場須資訊對等

有論者認為,輸入外地醫生並容許他們到私營市場工作,就算質素參差也沒有關係,因為在有效率的市場,質素差就會收費低、排隊快,市民多了選擇,對市民是好事。

這個說法牽涉了一些假設:資訊完全、完全競爭、沒有市場失效。當有這些假設時,市場分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然則為何做醫生要有門檻,不把醫療市場完全開放,人人做醫生?讓所有阿豬阿狗和認真學過醫的狀元精英一同聲稱自己是醫生,久而久之市場自然會良幣驅逐劣幣,那些阿豬阿狗黃綠醫生不會有飯開。

醫療跟街市賣菜的不同。街市賣菜「呃秤」、賣爛生果,正常人可以區分,除非是「快閃攤檔」,否則長遠來說要賣爛生果必須減價求售。

但醫療市場對消費者來說,有嚴重的資訊問題。身體不適有時原因不明,尤其「人老機器壞」,容易百病纏身,有些沒有很明顯的病徵,找了幾個醫生看都不知病因。另外,病人不會清楚知道有幾多種治療方法、每種治療方法的利弊,及治療方法的成功機率。這些資訊很多時由醫生提供,病人難以知道這醫生說的有多準。就算病人病過一次,把以上這些知識都學懂了,但很多病都不會重複發生(例如斷腳),下次又是另一種病,上次的知識難以套用到下次。即使有家人曾經病過,也不能將家人對疾病的知識直接套用,因為大家身體不同,結果還是要睇醫生、信醫生。

再者,一個醫生對別人態度好不好,正常人分得到。但一個醫生的醫術,未必可以從經驗清楚知道。病醫不好,可以是病人本身病情已很壞,返魂乏術,很難說有幾多是來自醫生的醫術,幾多來自病者本身。

醫療市場資訊問題嚴重

其他市場也有資訊問題,例如賣古董的、二手車的,消費者需要依靠服務或產品提供者的資訊作出選擇。古董的真假、二手車走了多少里路、有沒有浸過水或「大撞」過,消費者不一定立刻就知道。醫療服務市場也有類似的資訊問題:

一、很多醫療資訊技術上非常複雜,就算有資訊在手也不一定可以理解。

二、做錯決定成本高昂而且後果不可逆轉,例如決定用何療法、要不要截肢、當中所受的痛苦,以至喪命的機率等,後果比買假古董或二手車不如人意嚴重得多。

三、病情嚴重的病人沒有太多時間了解不同醫療服務的選擇,因為人命不能等,病情會惡化,二手車可以放着不維修。

四、消費者面對不同醫生的診斷,並不知道如何抉擇。有位醫生朋友,常有人向他請教醫療問題。有次有人手指上長了粒比綠豆還小、俗稱「啫喱瘤」的東西,私家醫生說要脊髓麻醉割除,醫生朋友卻認為小題大做,這麼小的事不必承受脊髓麻醉的風險,是私家醫院的搵錢技巧。病人面對不同資訊,其實並不知道誰是誰非;就算再多看幾個醫生,得到第三個專業意見,也不能完全解決問題。

五、面對病情,病者及其家人受情緒影響,人脆弱而驚慌時,未必可以很自主理性地作出理性選擇,例如容易迷信,或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坊間療法,因此經濟學上理性人的假設未必合適。

消費者無知不一定等於市場無效率,因為索取資訊本身要成本。若索取資訊成本高,但相對成果小,那麼某程度上的無知可以是最佳情况。但在醫療市場,消費者是「過於無知」居多。

除了資訊問題外,也有權力問題。有了資訊,還要有相應權力執行選擇。理論上,消費者除了個人金錢的預算外,理應沒有其他掣肘阻止他們選擇,這樣才能達至效率市場。即是說,他們可以收入不等,但作出消費選擇時不應有歧視。但醫療系統複雜,當大家的教育水平、社經地位、社會資本不同,面對資訊不平等,有些弱勢病人並不清楚自己的權益,亦沒有能力及自信去爭取及捍衛時,未必可以達至效率市場。

以監管處理醫療市場的資訊問題

當消費者未能在市場作出最佳選擇時,就有可能過度消費醫療服務(做了不應做的診斷治療)或消費不足(應該去診斷治療但沒有做到)。

面對市場資訊不對等,可以有何解決方法呢?第一個方法,是給予足夠資訊讓理性消費者選擇。但是因為以上各種原因,提供資訊未必可以解決問題,最後消費者還是把決定交給醫生處理。第二個方法是最小程度的監管,例如醫護發牌制度。但當資訊及權力不平等問題嚴重、市場嚴重失效,可能就需要更多的政府介入,如實質監管私營市場的供應,或透過公營供應及分配醫療服務。這也是為什麼比較跨國醫療體制,以較小的醫療開支達到較好的醫療成果來計算,私營市場主導的國家不一定做得比公營主導的國家更有效率,有時甚至更差。

香港的醫生註冊有法例監管,有醫學訓練、實習,並有執業資格試的要求。其他專業情况類同,牙醫、律師、會計師、工程師、護士等,入行門檻各不同。這種做法在資訊不對等的市場是重要的,因為消費者無法判斷市場上的好橙爛燈,所以由行業學會、監管機構把關,專業失當也由行業監管機構負責處理投訴除牌,因此它們很多的成立目的是「維持專業水平」。壞處是一有發牌制度,那些行業機構就有誘因排除新加入者,以保障已加入者的利益。這樣會減少服務供應者,使服務價格水漲船高。這也是為什麼上一段說需要的是「最小程度的監管」,即是只要符合最低專業要求就可以獲發牌,並不應設數量限制,僅維持最小的、必要的監管。

但何謂「必要的」專業要求則很難說,因為標準是專業人士說了算,要求又關乎他們的專業。當外行人批評他們保護主義時,他們可以大條道理說外行人不理解他們的專業,沒有資格批評。內行人則已成既得利益者,所以不會出來打爛自己飯碗。未入行或等着入行的新鮮人,又會因為不敢得罪大佬及認知不多而不敢發聲,所以最後很少人可以有效地批評及推倒這些門檻。

在醫生註冊問題上,究竟專業門檻是否過高、超過「必要的」,我沒有足夠資訊去評論。但在的士及出租車服務質素及發牌問題上,我相信一般人有能力判斷。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助理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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