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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高舉憲法……(文:呂秉權) (09:00)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2016年2月26日,在國徽高懸、國旗奪目的人民大會堂東大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了首次憲法宣誓儀式,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歷史性監誓。

6名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宣誓台前,右手舉拳,領誓人劉源左手按着神聖的憲法,帶領眾人一起莊嚴地讀誦上述誓辭。

可惜,這場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歷史性宣誓帶點美中不足和諷刺,讓歷史留下了丁點沙石——那就是監誓人未曾依憲法宣誓就接受宣誓人依憲宣誓。筆者相信監誓人要有很高的心理質素才能完成這艱巨的任務。

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不計較自己的不足,成就了他人的完美,為新中國的依憲宣誓史寫下了新的一頁。

造成這點「沙石」的背景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在去年1月1日才實施。之前上任的國家主席習近平、總理李克強和張德江等領導人統統均沒規定要補充宣誓,結果才出現了這「上樑不宣下樑宣」的一幕。

中國共產黨由地下黨變成地上黨、由革命黨變成執政黨、由人治變成法治,總得有個過程。他們近日對港人大講憲法和法治,香港人聽了,可能百般滋味在心頭。

畢竟,論世界法治排名,在全球113個國家和地區當中,香港排第16位,中國大陸則排80位,兩者相差64名。其中,兩項重要的指標——政府權力約束、基本人權保障——香港和內地分別是25名對104名、33名對108名(World Justice Project,2016年)。

香港人當然明白憲法和《基本法》,一個是「母法」,一個是「子法」,但它們絕不是「帽子戲法」讓人玩得出神入化,按需要任意詮釋、搓圓㩒扁。香港人一向尊重法治精神、合約精神,這點亦得到內地和國際的認可,否則亞太區的國際仲裁中心就不會設立在香港,因為大家相信在香港的國際仲裁中心相對獨立,不受政府干預,法律條文不會被胡亂曲解。

如果國際對內地講法守信的精神心悅誠服,那麼這些國際仲裁中心將會大舉遷移內地,而不會情有獨鍾於香港。

如果國家講憲法,那麼請你告訴我: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哪個?是全國人大還是中央政治局常委?

如果國家講憲法,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何中共建政68年仍在講如何落實憲法?

如果國家部門違憲,那麼法院可以處理嗎?中國有何違憲審查機制呢?國家主席習近平說「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全國人大如何監督憲法的實施呢?

如果國家講憲法,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何2013年《南方周末》「中國夢.憲政夢」的新年獻辭被整頓?

如果國家講憲法,並在總綱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那麼為何北京可以這樣驅趕「低端人口」?市委書記蔡奇還殺氣騰騰地說「到了基層,就是要真刀真槍、就是要刺刀見紅、就是要敢於硬碰硬、就是要解決問題」?

請撫心自問曾否把憲法踩在腳下

如果國家講憲法,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何當局軟禁劉霞?為何有「709維權律師大抓捕」?為何教徒被迫害?國家是如何落實以下3條憲法的規定的?

「第3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况、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如果國家講憲法,那麼請你告訴我:究竟是「黨大」還是「法大」?如果是「黨大」的話,請問中國共產黨在內地有依法註冊登記嗎?

講憲法要講得有說服力,其實應該先好好地把它實施才有基礎。

說損害憲法權威?有什麼惡事比當年鬥死拿着憲法的國家主席劉少奇更加破壞憲法精神?

當你高高舉起憲法的時候,請你撫心自問曾否把它踩在腳下?受憲法保障的人民,有多少至今仍被踩得連脊樑也都挺不起來?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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