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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衝破不道德禁令 美最高法院准「FUCT」註冊成商標 (15:36)

美國法例長久以來禁止使用「不道德」或「誹謗性」字眼作商標,但最高法院周一(24日)擊破這例,裁定一服裝品牌可使用發音與粗口相似的「FUCT」註冊為商標,認為有關法例違反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權。

洛杉磯設計師布魯內提(Erik Brunetti)1991年創立FUCT這個街頭服飾品牌,他2011年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PTO)申請將FUCT註冊為商標,但被PTO拒絕,稱該品牌讀音像粗口,只是拼法不同,從而認為魯內提的產品含有性意象、厭女及與暴力元素。布魯內提說,這個品牌的讀法是4個字母分開來唸,即F-U-C-T。

最高法院9名法官一致同意,政府不能基於「不道德」拒絕FUCT註冊為商標,指出這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相牴觸,但有3名法官表示,仍應保持不得使用「誹謗性」商標的禁令。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稱,禁止FUCT註冊商標等同「觀點歧視」,「觀點歧視是自由社會的毒藥」。

(法新社/路透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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