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擬為中槍曾志健急救 理大博士生認非法集結囚一年 (13:37)

中五男生曾志健前年10月1日在荃灣遭警員射實彈槍傷,被控暴動及襲警,其後宣布流亡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當日一名理工大學博士生衝向曾志健欲「救人」,被警方制服及同被控暴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的交替控罪,今(15日)在區域法院判囚1年。法官判刑時稱,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及使用暴力,判監無可避免。

被告邱宏達(28歲)聞判刑後表現平靜,步入囚室前亦有向旁聽者揮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稱,當日示威者以「十一國慶」為藉口在荃灣等地集結,可見事件有預謀。呈堂片段亦可見,部分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即使示威者迫使警方後退,眾人也無離開之意,令事情變得更嚴重,針對個別警員用上武器,可幸有關警員傷勢不太嚴重。而案情亦提及被告沒有使用武力,或向警方投擲磚塊。

李官續稱,辯方提及希望考慮緩刑處理,並引述案例,但他認為案例中的人是對社會有所貢獻。即使辯方提到被告被捕後,仍努力不懈完成博士學位,希望以其專長貢獻社會,但李官形容是「談不上特別之處」。即使判處監禁,或對被告報讀更高學歷有影響,但李官認為,被告犯案時應已有所考慮,且每一名犯罪者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李官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參與程度較低、個人背景及認罪扣減後等因素,判處12個月監禁。

相關字詞﹕非法集結 曾志健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