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高級懲教主任疑不滿調職安排,去年在facebook公開群組恐嚇綽號「烏蠅明」的高層,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稱被告患有躁鬱及焦慮症,基於其身體狀況,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下令她以現金1000元自簽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另須付500元堂費。
報稱公務員的女被告盧毅(50歲),被控於去年7月23日在香港某地方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
案情指出,去年7月初,一名懲教高級監督思疑被告在網上惡意指控懲教管理層,署方其後將她調離勵敬懲教所以作調查。同月23日,被告在facebook上載一幅水晶圖片,並表示「烏蠅明,收到風你密謀命令EX-PO(IT)發功喎,原來你想唔理我的要求調走我」,「話你知,你千祈咪調走我,如果唔係我一定吊高你冚家」。
有人在帖文中追問圖片內容,被告回應說是名牌水晶,「用嚟塞住烏蠅明個屎眼」。高級監督看到帖文後通知事主,事主報警求助,警方其後搜查被告住所並拘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