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深圳被捕「取保候審」一年 王婆婆昨晚返港 (18:30)

過去積極參與示威、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去年8月返回深圳居所,於皇崗過關時,被內地人員以「尋釁滋事罪」拘捕,至去年9月29日獲釋,但仍被扣起證件,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取保候審」,一直未能返港。已卸任立法會議員的朱凱廸今早(3日)在facebook指出,王婆婆昨晚(2日)已由深圳返港,回港後被送到屯門醫院,治療早前被「大陸國安」拉扯造成的瘀傷,今晨出院,正接受14日檢疫。朱凱廸向本報表示,王婆婆現時需要休息,之後會向傳媒講述過去一年的經歷。

有份聯繫並支援王婆婆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向本報表示,王婆婆昨晚回港後,在屯門醫院就醫,今日轉至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14日隔離檢疫。張超雄指出,內地稱王婆婆「尋釁滋事」,卻一直沒有舉出事例,現在將證件還給她,讓她返港,相信案件應告一段落。

張超雄批評「內地所謂陽光執法,其實是黑箱執法」,稱事件困擾王婆婆一年,內地當局根據什麼提告,他們也無從得知。張超雄稱即使王婆婆常在香港示威,亦無理由由內地機關執法,不解究竟王婆婆犯了什麼嚴重過錯要被扣起證件。他亦表示,過去王婆婆一心希望盡快回港,擔心若透過議員在香港高調投訴,反而遭內地部門刁難,令失去自由的時間更長。

王婆婆是示威常客,過去經常揮動英國旗及舉黃傘,她最後一次露面是去年8月11日在港鐵太古站,她被警方包圍後不知所終。王婆婆曾與《立場新聞》以電郵方式聯繫,透露當日在太古站被防暴警察推至牆邊,再推倒於地上打傷,其後送院。她兩日後出院並由香港返回深圳居所,於皇崗過關時以「尋釁滋事罪」被捕,囚於福田拘留所,兩周後轉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其後「取保候審」於去年9月底獲釋。

根據報道,王婆婆曾在電郵表示,過去一年從沒經歷任何法庭程序,亦未收過任何檢控機關的文檔,並稱自己「隨傳隨到與國安們見面」及被禁離開深圳。她亦稱多次被內地不同執法及監控人員威嚇,警告「要判我終身監禁,永遠不准回港,或趕出境後不准回深圳,沒收自置居所,送往邊疆」,她多次以多種迫切理由申請回港,惟全部被拒。王婆婆稱自己受到難以形容的「精神深度痛苦」,以及令抑鬱症發作。

相關字詞﹕王婆婆 王鳳瑤 尋釁滋事罪 取保候審 國安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