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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智障司機氣槍射警車藏手術刀判囚3年 (20:19)

輕度智障的38歲送貨司機,去年9月駕駛貨車被警車追截,其間用氣槍向警車發射膠珠,被捕後再搜出手術刀,警誡下稱要替示威者「報仇」及計劃用刀「捅警察」。他早前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三項罪,今(9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及停牌18個月。法官胡雅文表示,被告對警察或任何組織憤怒不是罪行,但若因而違法便要接受後果。

被告梁逸志(38歲)患自閉症及輕度智障,前年犯事後曾接受精神治療。胡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因社會動盪而情緒不穩,對警察執行職務的方式不滿,因感不安全而隨身攜帶氣槍,報告建議他須接受治療。

胡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的信息紀錄及社交平台貼文均有「殺警察」等言論,顯示他腦內早已存有仇恨及暴力思想,而案發當日被告藏有氣槍及手術刀,不難想像其傷害警員的行為,大大加重案件嚴重性。

胡官稱,涉案氣槍雖殺傷力不大,但被告在車窗伸出氣槍,之後下車向後方警車發射;被告為逃避警員追趕,在繁忙街道左穿右插,亦相當危險。胡官考慮被告認罪,扣減刑期後就三項控罪共判處3年監禁,被告另須停牌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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