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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思國際學校涉違規辦學 校長7控罪不成立 (21:15)

朗思國際學校去年11月涉在長沙灣崇正中學校舍違規營辦中、小學,朗思校長其後涉嫌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僱用非檢定或准用教員的人教學等遭教育局票控。她早前否認7項罪名受審,今(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文件顯示崇正一直有意營辦國際學校,儘管兩校之間的協議令人生疑,但控方未能完全證明該處是未經註冊學校,裁定被告脫罪。

被告蔡麗如(70歲)被票控各一項於2018年11月9日「管理或參與管理一間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屬非註冊學校及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以及5項「僱用或准許非檢定或准用教員的人教學」。

裁判官稱,雖然崇正在未獲教育局批准下以朗思名義營辦該校舍,兩校之間的協議令人生疑,但控方只能證明校舍的A座與B座分別營辦國際學校課程及DSE課程,卻未能充分證明被告管理未經註冊學校,亦未能證明是被告批准他們執教,裁定7項罪名不成立。

審訊時的承認事實指出,朗思於「學校註冊證明書」的地址為界限街117號地下及1樓,而崇正中學的營辦地點為深水埗廣利道11號,兩所學校於2015年簽署同意開辦國際課程,並簽署附加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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