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今(24日)宣布,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將是本港回歸以來的第三位終院首席法官。林鄭月娥稱,得到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任命2021年1月11日生效,接替現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林鄭月娥表示,將就上述任命展開徵求立法會同意的程序,但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10月至今一直未選出主席,以致未能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這次任命,令立法程序停頓,她呼籲內會盡早選出主席,處理任命終審法官及其他尚未處理的議案。
她亦稱,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是身兼大律師的議員郭榮鏗,他應該比其他人更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性,應樂意促成終審法官早日獲得任命,呼籲內務委員會爭取在今年7月休會前完成終審法官任命,令交接順利完成。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深信張舉能會是出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並會繼續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在張舉能領導之下,將會繼續確保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張舉能對任命表示深感榮幸,他稱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他將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以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