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員涉於2017年以偽冒上級簽名的警察便箋,探訪一名還押女犯人,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兩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6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報稱任職高級警員的被告張嘉諾(43歲),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兩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虛假文書罪。
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出,被告於2017年1月11日及25日,在屯門大欖女懲教所,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於案發當日的兩日發出並據稱由何惠文簽署的便箋屬虛假,意圖誘使馬麗莎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兩項交替控罪指出,被告在相同日期及地點,無合法權限及辯解下保管及控制該些虛假文書。
辯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11日再訊,以待索取控方文件,以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