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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生疑學業壓力墮樓亡 訓導老師事後拒赴醫院 稱學校無指引亦不懂安慰人 (17:05)

16歲中學生去年測驗前一日翹課,同夜被發現在天水圍洪福邨墮樓身亡。死因庭今日傳召死者就讀學校的訓導老師作供,老師承認案發後曾接到醫院電話要求他到場協助,惟他則以「學校沒有指引」及自謂「不懂安慰人」而沒有到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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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任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中四級訓導老師的布志強(52歲)作供稱,他自1993年入職該學校,現仍任經濟科及總務組老師。布志強認識死者梁卓銘(終年16歲),指案發時梁就讀中四,成績平平,不過經常欠交功課及曾連續數日沒上學,但沒察覺梁卓銘在情緒或人際上有問題。

布志強憶述,案發當日(2017年3月21日)約下午2時接獲校務處通知,指梁卓銘午膳後沒有返回學校上課,亦聯絡不上其家長。他馬上致電梁卓銘,梁卓銘自稱午膳時曾到校務處辦早退手續,惟校務處書記否認,布志強則籲梁卓銘通知家長處理。

直到晚上8時許,布志強見梁卓銘家長尚未有回應,故主動致電梁母,及向她講述梁卓銘翹課一事。梁母稱,兒子告訴她當日下午測驗沒有課便早點回家,惟布志強則澄清指翌日才是測驗,梁卓銘是在說謊。不久後布志強再度致電梁母,在通話中指責梁卓銘逃課,說可能會記大過,籲梁卓銘向母親坦白,亦同意梁卓銘曾央求「放過他」。

布志強稍後再接到梁母電話,得悉梁卓銘沒攜鑰匙手機便出外,布志強認為事態危險,着梁母報警。然而過了數十分鐘,梁母再度致電布志強,布志強稱只聽到她在哭,聲線含糊,隱約有描述「跳樓」一詞。

布志強續稱,天水圍警署的警察後來致電他,講述梁卓銘墮樓一事,布志強立刻通知學校訓導主任及副校長。其後屯門醫院的護士亦有致電布志強,指梁母哭成淚人不能補充資料,着布志強到醫院幫忙。另一邊廂學校副校長卻籲布志強不要到場,認為不適合;而布志強亦自謂「不懂安慰人」,結果他當晚以「學校沒有指引」為由沒有到醫院協助。

直到翌日清晨7時許,學校校長才得悉事件,布志強則指因沒有校長手機號碼,才遲了通知校長。

死因裁判官詢問布志強,一般而言學生出事後由甚麼老師負責,布則稱按「慣常做法」,開會討論、轉介社工、尋找家長及要求班主任介入等,若事態嚴重便會報警處理。

死因研訊主任則問布志強有否曾接受輔導訓練,布志強坦言沒有,指校方除了定期辦教師發展日外,再沒有給予相關指引。研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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