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空姐2013年底疑被扼死後,遭藏屍荃灣住所衣櫃內,其前男友潛逃內地後落網。前男友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時,稱自己在內地與女友誕下小孩不足一個月後,才向對方提及自己殺了人;他又否認自己是一個完全不顧家人或其他人的人。
被告莫俊賢今續自辯,指其好友曾善賢飲酒後「可能聽錯咗啲嘢混亂咗」,稱自己在與好友見面前,已在酒吧獨自喝了數小時酒,因此當時與好友對話時不是太清醒,又表示自己從沒在facebook監察事主近況。
控方表示,案發時事主已與被告分手,並非如被告所說處於冷靜期,被告亦長期缺錢,需倚靠父母及事主借款,分手後多次以還錢為由,約事主外出見面,被告全盤否認。
被告續指,2013年12月7日在家拿走10多萬元「走佬」到內地是臨時決定,事前從未計劃,又稱在內地時有擔心過被捕,惟一直逃避,沒有去想「可能要坐牢」等後果。他又透露在內地期間認識一名女友,而女友於2015年11月誕下一名小孩後,他遂向女友提及自己曾殺了人。
控方多次明言,被告是一個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的人,而犯案是早有預謀,被告事前知道事主有新男友,得悉沒有機會再與事主在一起,恨事主與其分手,事主案發時並沒有對他說任何刺激性說話,被告殺事主時頭腦清晰,被告一概否認。
控方又形容被告是一個妒忌心重、佔有慾強的人,正如被告向好友曾善賢說,「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畀人」,所以被告將事主殺害,有如當年毀掉其堂妹企圖搶走他的那部遊戲機一樣。被告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