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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要求陪審員周六上班 衛生署署長上庭解釋並致歉 承諾盡快為其申請豁免 (19:43)

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官陳慶偉今早甫開庭表示,上周五收到衛生署來信,要求為署方員工的陪審員周六上班。衛生署署長陳漢儀下午親自到庭解釋,稱陪審員需在每個月其中兩個周六上午工作,由於周六陪審員毋須到庭,故認為她須如常上班。陳對法庭造成不便致歉,承諾會盡快向公務員事務局長申請該陪審員毋須周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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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儀透露,該名陪審員為護士,除周一至周五,亦需在每個月其中兩個周六工作。陳指由於法庭的證明書只證明陪審員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故與負責編更同事討論後,認為周六並非陪審員工作日,所以以為涉事陪審員要在周六上班。惟陳官指法庭只是押後案件續審,有關員工仍然是陪審員。

陳官其後引述一封由陳漢儀署名予法庭的信件指,衛生署不反對員工擔任陪審員,亦不會因此當作缺席。陳官直指衛生署理解錯誤,因擔任陪審員是公民首要責任,衛生署不能就此提出反對。

陳官強調讓員工擔任陪審員並非衛生署或公務員事務局行使的酌情權,如不是因為不能有香港政府控告香港政府的案件,而令政府豁免於《陪審團條例》第33條,否則政府將如普通僱主般,若拒絕讓其僱員出任陪審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入獄3個月。

陳官指出《陪審團條例》凌駕於《公務員事務守則》,陳漢儀及其代表律師表示同意此說法。陳最終承諾會盡快向公務員事務局長申請該陪審員毋須周六上班,而其代表律師則指要另就相關法律問題搜集資料,陳官要求他下周一再到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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