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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萬人大會】區諾軒質疑警不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批講粗口代表失範 (16:50)

兩個警察員方協會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諾軒質疑警方有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認為警員在大會上說粗口代表他們已經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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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 245 章《公安條例》,出席人數超過500人而在私人處所舉行的公眾集會,需要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們認為集會鮮見警員維持秩序,集會後警方亦沒有獨立公布主辦團體外的人數數字,質疑昨晚大會的主辦團體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區諾軒要求盧偉聰交代有沒有收到主辦團體申請,如果主辦團體沒有在7天內申請,又有沒有酌情批准。

民陣說撐警活動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非首次,例如數天前往禮賓府的遊行,警方曾表示該集會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非法集會,不過因為集會和平進行,所以沒有驅散。民陣指過去六四晚會後的遊行、2013年10月1日於匯豐的遊行等都有和平地進行,但被警方拘捕,認為警方有偏袒之嫌。

區諾軒說:「若果警方集會遊行不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那民間團體日後遊行也會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區諾軒認為警員於大會上說粗口,代表警員已經進入失範狀態,證明不應該為辱警罪立法,昨晚警員大會上的行為亦已經等同辱警。區諾軒認為特首梁振英及前警務處長曾偉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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