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7名司機日前被警方拘捕,被控各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各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2名被告承認控罪,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2個月,其餘5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7名被告為陳子麟(40歲)、梁愷信(34歲)、劉均榮(53歲)、陳鍵豐(29歲)、林文樂(37歲)、陸振邦(43歲) 及關培智(65歲)。
Uber的律師團隊代表其中6名被告,大律師稱剛收到控方的文件,申請把案件押後,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任職保險從業員的林文樂及任職司機的關培智則承認2項控罪。林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林在內地求學後回港,曾任職會計及飲食業,去年7月加入Uber兼職。大律師又稱,被告不知道自己觸犯法律,而事件亦無任何人命傷亡,請求法庭輕判。
同樣認罪的關培智則稱加入Uber時公司聲稱有購買覆蓋全世界的保險,但被捕以來一直收不到公司的文件證明,認為被公司誤導,故不接受公司法律團隊的幫助。關又稱,他尊重法律公義,認為「啱就啱,錯就錯」,故認罪承擔責任。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加入有組織的公司,涉及應用程式及信用卡付款,更有律師團隊。裁判官判2名被告第1項控罪罰款3000元,第2項控罪則罰款4000元,合共7000元,並須停牌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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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hursday, January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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