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前基本法草委、大律師李柱銘要讀《基本法》補習班。
特首梁振英日前出席《基本法》頒布25年研討會時表示,《基本法》草擬期間、「徵求意見稿」附件一臚列的5個主要方案,都沒有提到「公民提名」。李柱銘隨後反駁,方案三已經有「公民提名」元素。
蔣麗芸今早於臉書強調,5個方案中,確實沒有一個方案是寫明「公民提名」,而且只有方案2及5是普選方案。她質疑,李柱銘是否認同方案3是普選方案。
至於方案3寫明「由5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提名」特首候選人,是否代表「公民提名」,蔣麗芸指,《基本法》多處提及的「永久性居民」,與「公民」有分別,而《基本法》第44條及61條,說明特首及主要官員要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故「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公民」不能擔任。
她最後說:「總括一句『永久性居民』是不等於『公民』,看來李大狀都要返去讀基本法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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