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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林卓廷暴動 法治之恥(文:劉進圖) (09:00)

去年7月21日,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得悉元朗西鐵站有大批白衣人襲擊乘客,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以網上直播形式記錄當時情况,藉此警告施襲者,又呼籲聞訊前來協助的人以身體守護入閘機,阻止白衣人衝入月台,他們因此被攻擊受傷,成為7.21襲擊案的受害人,事後他向警方舉報白衣人的暴行,又因警察涉嫌縱容白衣人行兇後逃逸,聯同多名受害者民事控告警務處長,沒料到一年後竟然被警方拘捕,被律政司控告他當晚參與暴動,由受害人與原告人變成被告,這宗荒謬絕倫的檢控,反映刑事檢控被濫用為政治報復的工具,是香港法治之恥。

刑事檢控被濫用為政治報復工具

根據檢控官在提堂時披露的案情及警方說法,林卓廷的所謂暴動罪行,是指白衣人在西鐵站大堂首度施襲後一度退卻,大堂暫時回復平靜,大批黑衣人聞訊趕至聲援,在閘機內收費區聚集,向不遠處的白衣人叫罵和擲物,又有穿反光衣的記者走出收費區拍攝,刺激白衣人糾眾折返,與黑衣人發生武力衝突,而林卓廷其間講的說話帶有挑釁性,導致事件惡化、引致破壞社會安寧,技術上符合「暴動罪」的定義。

林卓廷講了什麼挑釁性的說話?從被捕至提堂的新聞報道來看,他當時呼籲守住閘機的人「大家千祈唔好褪,一褪就衝入嚟喇」、「企番前面,頂住佢,我一齊頂住佢」,而所謂向白衣人發表威嚇言論,相信是「你夠膽就唔好走,警察家嚟緊」,這些說話是挑釁暴力衝突、破壞社會安寧的說話嗎?稍有常識的人都能判斷:不是。

在大批白衣人持武器折返,與閘內人士對峙對罵時,林卓廷勸閘內市民「企後少少」、「兄弟,唔好埋去」,他又多次向白衣人高呼「唔好郁手呀」;白衣人折返前,林說已聯絡元朗警區,又勸喻身邊人不要移動地上的證物,這些有客觀紀錄的言與行,流露的是挑釁民眾打鬥、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動罪犯罪意圖嗎?稍有常識的人都能判斷:不是。

警方和律政司的邏輯是,白衣人其實宅心仁厚,如果不是受到林卓廷及其穿黑衣朋友挑釁,就不會折返再次施襲,更加不會追着反抗者來打,衝落月台闖進車廂,襲擊一眾乘客。警方據此認為,這是一次不同政見群體勢均力敵下的互相毆鬥。這個邏輯無法解釋的是,為什麼白衣人在月台和車廂對不論身穿什麼顏色衣服的人都襲擊,甚至孕婦和帶小孩的都不放過?若說勢均力敵,為什麼受傷的絕大部分是被白衣人攻擊的人?

如果有黑衣人在抵抗白衣人施襲時,使用了超出自衛所需的合理武力,對白衣人造成身體傷害,律政司考慮控以傷害他人身體罪,尚算有理可據,但提堂時看不到有這樣的具體證據,只空泛地提到擲物、射水、噴滅火劑,而且這些行為完全沒有林卓廷的份,他不離開現場,是因為警察遲遲未到達,他作為立法會議員自覺有責任留下監察,結果被打至嘴角流血,手部受傷。如今,律政司竟然反過來控告他暴動,完全違背天理常識,毫無公眾利益可言,作這決定的人,可謂喪心病狂!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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