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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義是什麼和不是什麼(文:郭志) (09:00)

近年民粹主義(populism)一詞在大眾媒體及學術討論中皆被廣泛使用。由美國特朗普當選、英國脫歐、歐洲右翼政黨冒起,到本地的「反蝗」都被描述為民粹主義;甚至本地首富李嘉誠在2014年亦形容香港的「民粹主義」逐漸冒起。但到底民粹主義是什麼?一種觀點認為民粹主義是一種由憤怒情緒和不滿所主導的政治。然而所有社會運動都包含這類情緒,我們卻很少認為所有社會運動都是民粹主義。要理解民粹主義政治,我們必須對民粹主義概念有較清晰的勾勒。普林斯頓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穆勒(Jan-Werner Müller)2016年出版的一本小書《什麼是民粹主義?》(What is Populism?)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概念框架。

民粹主義不是什麼?

民粹主義不是單純的反精英(anti-elite)和反建制(anti-establishment):反精英和反建制話語常見於民粹主義中,但兩者都只是民粹主義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事實上在民主選舉中,大部分在野黨都會透過攻擊建制來吸引選票,而一般較着重平等分配的左翼政黨都有反政治精英的傾向,我們卻不會說在野黨和左翼政黨都是民粹主義。

民粹主義不單單指右翼政治思潮:民粹主義政黨或政治人物也可以是左傾。美國的桑德斯(Bernie Sanders)、委內瑞拉前總統查韋斯(Hugo Chávez)等都是代表人物。換言之,民粹主義沒有一套特定意識形態。

民粹主義不等於民族主義:雖民粹主義經常會製造「人民」和他者的對立,但「人民」的劃分卻不一定以民族為單位,而是可以某種文化、種族等為單位。特朗普對希拉里的攻擊、桑德斯對華爾街的攻擊,都將這些精英排除在「人民」之外,但卻沒有否認他們的美國人身分。

民粹主義是什麼?

若用最簡單的語言概括:民粹主義是一種反精英、反建制並且反多元(anti-pluralist)的身分政治(identity politics)。以下是幾個民粹主義政治的特質:

(1)民粹主義者在掌權前會依賴被「排除在制度外」的群體,亦即「沉默大多數」(silent majority)。在民粹主義者的世界觀中,現有制度總是由精英把持並且不利於人民表達他們的真正利益。這亦是為何特朗普會經常強調美國民主制度是被操控的(rigged)。因民粹主義者代表人民,人民不可能在民主選舉中敗選,因此敗選責任永遠只會落在制度和精英背後操控之上。這也是民粹主義者常用陰謀論的原因。

(2)民粹主義者聲稱自己代表人民,因此反對民粹主義者便等同反對人民。民粹主義者將人民想像成一個有單一共同利益和目標的道德共同體,否認利益和價值衝突的可能,將利益不同於「人民」的群體視作敵人。也因此民粹主義反多元,並不能包容(tolerate)不同於「人民」的利益和意見。這亦是民粹主義與以多元和寬容為核心的自由主義兩不相容的主因。

(3)民粹主義聲稱自己代表人民,所以對來自公民社會的反對聲音特別敏感。民粹主義政權都着重打壓公民社會,將反對聲音描述成外國勢力干預,並企圖培植一個從屬於自己的公民社會,務求令公民社會與政權的聲音一致。

(4)民粹主義者強調單一和簡單可知的人民利益(這亦是為何特朗普常將政治問題訴諸常識),所以民粹主義並不需透過政治審議去尋求人民利益。因此民粹主義是反審議的(anti-deliberation)。

反民主的民粹主義

那麼民粹主義有何吸引?為何會取得愈來愈多支持?一個對民粹主義的重要誤解,是認為民粹主義比現有代議民主制度更「民主」。特朗普在Twitter每天與網民互動、匈牙利總理奧爾賓(Viktor Orban)每周五電台訪談等,讓大眾以為民粹主義領導人更願與人民互動,並且將人民意願在施政層面中實踐。穆勒提及最經典的例子,是委國前總統查韋斯的電視節目《你好!總統先生》(Aló Presidente)。在節目中,市民可致電給查韋斯,講述他們對現有施政的關注和不滿,而查韋斯亦會即時回應,甚至會在節目中直接指示相關政府部門首長作出相應改革。有一次,查韋斯更在節目中指示國防部長派遣多部坦克前往哥倫比亞邊境。亦因此,民粹主義會輕易帶給大眾一種錯覺:它似乎比普遍自由民主社會的代議政制更「民主」,是「另一種(更佳的)民主的選項」。

但果真如此嗎?民粹主義與現代民主的核心其實有極大衝突。首先,現代社會中不可能存在一個所謂「利益一致的人民」。現代社會中大部分國家的人口都是多元的,有不同宗教信仰、文化及階級背景,利益和價值衝突無可避免。民主制的核心就是要透過各種協商審議和公平的決策機制,在這些衝突中尋求一種非暴力的妥協和合作方式。但民粹主義否定多元,並用「敵我」方式看待與民粹主義者認定的「人民利益」不同的群體和個體。也因此在民粹主義者眼中,這些協商審議和公平決策過程都是多餘,政治的核心便是要用各式各樣政治暴力打倒「敵人」。透過「敵我區分」解決政治問題,與現代民主的核心理念大相逕庭。

其次,檢視一個社會是否民主,指標並不是其領導人是否與民眾有較多互動(恰恰在威權體制下,由於領導人的正當性需從民主制度外獲取,與民眾的直接互動反而變得更常見),而是支撐民主制度的一些基礎權利是否受到保障: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人身安全自由等。民粹主義者在政治上掌權後,卻往往以不同方式限制這類自由。在匈牙利,著名學府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因其批判性的態度而受奧爾賓打壓,最終要遷校離開匈牙利;特朗普對「白人至上主義」的種族歧視的支持,直接導致其他少數族裔的言論自由和人身安全受威脅。凡此種種都表明民粹主義不是「另一種民主」,而是以民主為幌子的反民主運動。

走筆至此,筆者最後想說的是:政治思潮的起伏賴於每名公民。民粹主義者近幾年以各種混淆矛盾的修辭來吸引支持,如果我們能清楚理解民粹主義的反民主本質,或許就能有較多的思想和理論資源去反對它。

參考資料:Müller, J-M. What is Populism? Philadelphia, P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16(篇幅所限,短文無法覆蓋此書第二和第三章;第二章討論民粹主義者掌權後的政治行為,第三章則探討我們應當如何回應民粹主義)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什麼是民粹主義?」)

作者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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