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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政策的出路(文:曾榮光) (08:43)

當即將卸任的教育局長力排眾議,開始以所謂「BCA(基本能力評估)研究計劃」的名義逼令全港逾10萬小三、小六及中三學童應考TSA(全港性系統評估),一種政策性的決裂就在香港社會形成。這包括即將落任政府的全面施行與候任政府的擱置再議之間的決裂、行政當局與30多位跨黨派立法會議員的擱置呼籲的決裂。再加上TSA檢討委員會內兩位評估專家學者間近期取態,即侯傑泰教授在本版撰文(2017年4月3日)力主,港府應學習英美政府盡力頂着社會壓力,繼續全面推行TSA;但另一方面,莫慕貞教授卻斷然辭去委員會職位,並在本版撰文(2017年4月20日)指出:「目前的BCA無論在評估內容或報告形式上,都不是促進學習的最佳評估工具。」原因之一就是「BCA的評估報告以學校而非學生為單位……未能提供針對個別學生的回饋,更遑論促進學習!」在接受《明報》訪問(2017年5月4日)時,莫教授更指出檢討委員會內的討論流於「委員互相『美言』,其他意見則得不到回應,討論常脫離『評估促進學習』的大前提」。總而言之TSA政策議論演變至此,無論在政府內部政治上抑或在學術界的政策取向上,均形成一種明顯的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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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源自雙重以至矛盾的政策目標

至此,TSA這個實施了10年有多的教育評估政策應何去何從呢?本人早前在本版撰文(2017年5月5日)分析指出:TSA政策的問題是源自政策本身的一種雙重以至矛盾的政策目標。一方面它被視作「促進學習」及「回饋教與學」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它又被用作監控學校表現並進行審核問責的工具。同時在過去10年政策實施過程中,這兩種政策取向更出現此消彼長的變化,其中對學校監控問責的效能隨着縮班殺校的擴散,就對學校造成沉重的壓力;但「促進學習」的功能,特別是「進展性評估」理念及「學生評估」(student assessment, SA)工具就日漸被輕視以至漠視。據此,TSA政策的出路就必須從這兩方面入手加以調整。

須確保TSA只停留在監察層面

首先,就TSA作為學校表現的監控、審核及問責的政策工具。在經歷了兩年多的政策議論爭辯後,今天香港社會大眾已很難相信官方及其學界辯護士的原初說法——TSA是低風險的評估工具——並把TSA操練諉過於學校及家長根深柢固的操練文化作祟的辯解。其次,社會公眾亦普遍認識到TSA在過去10年對學校的監控與問責效果,對教師及家長所造成的壓力及對學校學習生態所造成的扭曲與傷害,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至此,教育局才會承諾在23項學校表現評量中,把TSA剔除,但願有關官員今後真正能切實落實有關承諾。

但在近日的TSA議論中,官方的辯護士卻一再提出英國的national assessment(國家評估)和美國聯邦政府的standardized test,並提倡特區政府也應效法英美政府,勇於頂着社會及輿論壓力繼續全面推行TSA/BCA。但必須警惕的是,有關人士提出英美這種高風險、公開問責(有別於香港過往的官方暗地裏問責)以至懲處的評估政策,其居心是否嘗試把TSA政策議論扭轉到英美的政策方向發展?

至此我們不妨應用Stephen J. Ball在分析英國的「國家評估」政策時所建構的「評估技術」(assessment technologies)的概念架構(註1),來分析TSA作為「總結性評估」在學校質素保證機制中,對學校可能產生的壓制(subjugation)的程度與層次(見圖)。在TSA的政策議論力場中,過去兩年TSA的爭議已成功地把TSA的監控以至壓制的本質揭露出來,並迫使特區政府撤回對個別學校的「官方問責」(由外評官員向學校施壓)的措施。因此繼後我們就必須確保TSA作為「總結性評估」只停留在「全港系統」的監察層面(見圖)。唯有這樣,香港中小學才得以從評估技術下的一種壓制文化中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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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回到進展性評估

其次,TSA作為「促進學習的評估改革」方案的一部分。在經歷兩年多政策議論後,教育界亦出現一種共識(註2),就是TSA應回到它原初的設計,只作為一「全港系統性」的評估工具,因此它只需要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沒有必要全體學童參與;同時也應以不記名方式進行,把數據公開以供全體學校參考及有志者研究分析。至於促進個別學生的學習及回饋課堂教與學的評估,就根本不是TSA這種「總結性評估」所能做到;而應回到2003年評估改革中的另一評估概念——進展性評估,即接近於原先評估改革中的另外一項評估工具——SA,一種網上讓師生自由使用的評估工具。事實上,這正切合莫慕貞教授所建議的「讓學校師生自由使用」的一種「以知識結構作基礎的『動態電腦化適性評估系統』(KDCAT)」。

總結而言,TSA政策爭議及所形成的決裂,其出路就必須回到TSA政策本身的雙重以至矛盾的政策目標,即一方面被視作「促進學習」及「回饋教與學」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被用作監控學校表現及進行審核問責的工具。針對後者,TSA必須嚴守它原先設計的功能,只用作「全港系統性」層面的監察,而不會用作個別學校表現的監控以至問責的工具,據此它就只需以不記名、隨機抽樣方式進行。唯有如此才能根本地紓解學校壓力及消除操練誘因。針對前者,當局就必須全面調整「促進學習評估改革」的實施,並確認TSA只是一「總結性評估」工具,並不能促進個別學生學習;另一方面更應重新啟動「進展性評估」及SA的平台,並加以優化。而莫慕貞教授建議但得不到TSA檢討委員會回應的KDCAT就正是這方面改革的其中一個取向。

註1:見Ball, Stephen J., et al.,(2012)"Assessment technologies in schools: 'deliverology' and the 'play of dominations' ". Research Papers in Education, 27(5), 513-533;「評估科技」是源自Michel Foucault的「權力科技」(technologies of power)一詞,是指現代社會發展出種種方法與技術對個人進行的種種壓制

註2:(a)程介明〈還是那句老話:秤豬不等於養豬〉,《信報》2017年4月7日;(b)莫慕貞〈「後TSA」評估策略:因材施測 因材施教〉,《明報》2017年4月20日;(c)曾榮光〈TSA存廢的爭議:回歸政策研究的討論〉,《明報》2017年2月14日(上篇)及15日(下篇)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客座教授

[曾榮光]

(原文載於2017511日《明報》觀點版。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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