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工廈重建補地價先導計劃,發展局今日宣布,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先導計劃將在本月15日推出,為期兩年,計劃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
有關先導計劃將全港分為五個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所涉及的三項用途(即重建前的「工業/倉庫」用途,以及重建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工廈業主可根據修契前及修契後的用途和總樓面面積,按該等已公布的標準金額計算應繳地價,考慮是否申請修訂地契以便進行工廈重建。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公布一套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加快完成工廈重建所涉及的修契程序,從而推動工廈活化,讓土地早日轉型作更切合社會需要的用途,務求地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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