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中國醫療網絡有限公司(前稱中國網絡資本有限公司)及其6名前任和現任董事因沒有盡快披露內幕消息,被審裁處處以合共420萬元的罰款。
在該6名被制裁的董事中,前執行董事王炳忠及現任執行董事江木賢被分別禁止擔任上市公司董事8個月及6個月。其餘被制裁的董事為執行董事兼前主席莊舜而、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健及兩名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馬華潤和劉紹基。
中國網絡資本及該六名被制裁的董事均承認,他們在2014年4月已得悉公司在文化中國(現稱阿里巴巴影業集團)持倉的收益、2014年3月的整體盈利數字及截至2014年3月止9個月期間的溢利,以及公司買賣文化中國股份帶來的重大收益。但是,中國網絡資本直到2014年9月10日發布與其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年度財務表現有關的盈利預告時,才向公眾披露有關消息。他們亦承認,他們的疏忽行為導致中國網絡資本違反企業披露制度的規定。
審裁處進一步命令,中國網絡資本及該6名前任和現任董事須支付證監會的調查和法律費用,以及審裁處研訊程序的訟費;及須參加經證監會核准有關企業披露制度、董事職責及企業管治的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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