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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緊要有C】的士扣分驚條毛

「我是不能容忍那些沒有職業操守的混蛋計程車司機存在這個世上。」電影《的士判官》中飾演男主角的黃秋生,有著這麼一句經典的對白。《的士判官》是1993年諷刺的士司機拒載、濫收車資、冚旗、揀客的電影,25年來有無改善?無。的士扣分制有沒有用?無。

運輸及房屋局周三(1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為加強整體阻嚇性,建議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扣分制,的士司機在2年時間內被扣滿15分的話,法庭可取消他持有或領取的士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3個月;以後如再被扣滿15分或以上,則會被取消資格6個月。文件提及,拒載與濫收車資的嚴重性相同,干犯的話可被扣10分,即是2年內只要被發現兩次拒載,將被停牌3個月。

不少大眾認同對於的士司機2次拒載被罰停牌叫好,可惜大家有沒有想過在搜證過程中並不容易?大家明不明白為什麼的士司機態度可以差足25年?交通投訴組的統計數字告訴你。

翻查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交通投訴組的季度報告,可以發現自2015年第二季起的12個季度(3年數據),涉及的士的投訴及建議均大幅拋離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每季錄得的投訴及建議達到2639宗。毫不意外,涉及的士的投訴及建議中又以司機行為及工作表現為主,接近50%,因為拒載被視為司機行為及工作表現欠佳的一種。問題來了,正所謂意見接受態度依舊,有投訴有建議不代表需要跟進需要改善。

季度報告同時披露了有關投訴及建議的調查結果,以2018年第一季為例,交通投訴組處理了2636宗個案,當中不成立的只有7宗,無法追查的個案則達到1656宗。不過我關心的是成立的個案中有944宗是需進一步考慮才採取行動,即是個案成立但未採取行動(已採取行動的只有29宗),究竟要考慮什麼?上述數據只是反映2018年第一季,我們可以看看2016年及2017年全年數據。

2016年及2017年全年交通投訴組分別處理了10466宗及10589宗投訴及建議,其中無法追查的個案有6476宗及6684宗,不成立的個案只有4宗及13宗,其他呢?成立的個案但需要進一步考慮才採取行動的個案高達3839宗及3776宗,已採取行動的只有147宗及146宗。簡單的數字告訴你,即使有過萬宗的投訴及建議也好,實際上會採取行動的不足2%,對的士司機而言:「驚條毛?」

提起《的士判官》,當年的電影海報還有一句經典口號:「當你最需要的士的時候,這個牌就在你眼前出現。」這個牌叫「暫停載客」,我對這張海報感受由深,因為近日即使透過應用程式召喚的士,同樣面對這個問題,只是由面對面揀客變成高科技揀客。

李鴻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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