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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再生假帳案 主席妻罪成囚7年

【明報專訊】已從聯交所除牌的中金再生,涉於2008至2009年虛構約5.38億美元(約42億港元)盈利,再藉虛假財務業績及資料,誘騙聯交所批准該該公司在主板上市。公司前主席秦志威妻子黎煥賢與行政經理早前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昨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7年和8年,黎同時被禁止出任公司董事10年。警方在庭外指本案犯案手法複雜,估計秦志威和兩被告已獲益至少逾6億元,並稱會繼續追緝秦志威。

黎煥賢禁出任公司董事10年

本案首被告黎煥賢(48歲),為中金再生前主席秦志威的妻子,亦是該公司非執行董事。次被告蔡玲玲(52歲),是該公司的行政經理。

法官昨判刑時指出,港交所(0388)在本港財經系統擔任重要角色,當中參與者的誠實備受依賴,形容被告的行為對港交所的誠信構成損害。法官又指出,雖然秦志威屬本案主腦,但首被告作為公司董事,明知下繼續犯案的行為違反誠信,而次被告作為秦志威信任的員工,在本案參與更多詐騙的實質工作,在案中的角色責無旁貸,遂判黎入獄7年,蔡則判囚8年。

行政經理蔡玲玲判囚8年

據控方的開案陳辭,中金再生於2008年6月2日首次申請上市,翌年6月22日正式在港交所上市,兩名被告負責向聯交所遞交申請上市資料,惟中金再生遞交的交易紀錄涉嫌造假,透過將資金存入他們控制的影子公司或相似名字的公司,再「左手交右手」回流資金,涉款高達5.38億美元。控罪指兩被告在2008年6月2日至2009年6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秦志威及其他人,詐騙聯交所及/或其人員,即不誠實地提交中金再生的虛假公司財務業績及資料,誘使聯交所接受該些資料為真確,並批准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請。

警方:至少獲益逾6億 續追緝秦志威

警方商罪科總督察陳國偉在案件判刑後於庭外稱,警方於2013年7月接獲案件,他形容本案犯案手法複雜,涉及多達10萬頁文件,以及司法互助等程序,最終發現中金再生3年來誇大公司營業額30億元,令公司成功申請於港交所上市。陳估計秦志威和兩被告已獲益至少6.03億元,未來將繼續緝捕秦志威歸案。

【案件編號:HCCC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