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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反狙擊」協議全面曝光 主席需太古提名 非國泰推薦國航禁售股權

標籤:經濟

【明報專訊】早前一度捲入狙擊疑雲的國泰航空(0293),兩大股東包括國航(0753)及太古A(0019)昨日申報雙方為一致行動人士,合共在國泰持股74.99%,並詳細披露與國航之間的股東協議詳情,當中首次交代國泰主席要由太古一方提名,不許國航等投資國泰及港龍以外的香港航空公司,同時協議表明,除非獲國泰董事會推薦,國航不會接受外方收購要約,進一步減低遭外界狙擊機會。

明報記者 陳偉燊

國泰昨日披露的股權協議,源於2006年國泰航空提出,向國航及當時仍稱中信泰富的中信股份(0267)等全購港龍航空,繼而由太古及中信泰富分別向國航轉讓部分國泰股份,同時國泰額外認購國航股份,形成國泰及國航互相持有對方股權。現時太古及國航分別持有國泰45%及29.99%權益,合共持股達74.99%,加上國航及國泰互控,架構本已固若金湯,今次太古因應披露要求將股東協議細節公開,一般估計能更有效阻嚇投機者狙擊國泰。

披露細節 或為阻嚇狙擊者

根據太古披露的股權協議,顯示國航因為早年購入國泰航空股與其訂立股東協議而成為一致行動人士,並且附載股東協議的詳情。有關股東協議詳情透露的細節,亦比國泰與中航興業、國航及中信泰富因應在2006年7月6日將港龍航空股權歸予國泰的交易發出的通函,更詳細交代將來國泰股東之間如何協作。

國航禁投資其他香港航空公司

股東協議披露,太古擁有國泰董事會內維持大多數席位權力,國泰主席亦會由太古提名,中信泰富及國航均不會參與國泰及港龍的日常管理,同時言明包括太古、中信泰富及國航三方股東,均不得投資除國泰、港龍及其附屬公司之外的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或成立以香港為根據地的航空公司。按通函及股東協議,亦同時清楚講述,當三方股東各持股15%或更多時,不會向國泰提出要約。

值得留意的是,股東協議亦嚴防第三方股東透過收購國航股權狙擊國泰,表明除非獲國泰董事會推薦,否則國航不接受外方收購要約。根據股東協議,在法律要求、包括交易所據監管要求等情况之外,各方均要將股東協議內容保密。今次太古上載股東協議,更清楚揭示太古與國航之間的互控運作,反映意圖狙擊來犯者,根本早已不易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