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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凇沒履全面要約責任 被罰禁足證券市場一年

【明報專訊】證監會譴責珠光控股(1176)主席朱慶凇違反《收購守則》下的強制全面要約責任,對他施加為期12個月的冷淡對待令,朱將被禁止直接或間接使用香港證券市場設施。證監表示,違規事項屬「無心之失」,朱慶凇已就有關須予披露交易尋求法律意見,惟事件令公司股東失去了接獲全面要約的權利,使證監會須採取紀律行動。

據證監會聲明,2012年朱慶凇與其兄長朱沐之透過一宗關連交易取得私人公司融德投資股份,交易完成後二人合共持有融德50%以上的投票權,獲得融德法定控制權。由於融德為珠光控股的控股股東,朱慶凇收購融德股份觸發《收購守則》下強制全面要約,但他當時沒有作出全面要約。證監稱,朱慶凇承認違反規則,令公司股東失去就其股份接獲全面要約的權利,並解釋他當時不知道2012年時的收購交易會構成強制要約責任。

令股東失接獲全面要約權利

證監會續指,雖然朱慶凇當事人已就2012年須予披露交易尋求法律意見,以及已採取措施確保遵守監管規定,惟他並未獲告知有關交易在《收購守則》規限下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全購責任。值得留意的是,當時收購交易已獲所有於2012年相關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的獨立股東批准。

證監會提醒,有意利用香港證券市場的從業員及人士,在進行有關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的事宜時,應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行事。專業顧問應確保其客戶明白及遵守兩份守則。若有任何疑問應盡早諮詢執行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