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monday
指數/外匯
明報APP

專家觀點>海外置業錦囊

投資移民 公司須設逾10職位

【明報專訊】如有意移民到美國,有多種方法,分別為投資移民、技術移民及配偶移民。其中只要在美國留學畢業後在當地工作,即可申請美國工作移民簽證。配偶移民方面,只要是美國公民的配偶即可申請臨時綠卡,若為未婚配偶,可在到達美國後90天內與美國伴侶結婚,並成為合法夫妻,可申請綠卡及美國永久居民身分。

投資移民方面,美國每年有1萬個投資移民申請名額,申請人需年滿18歲,並滿足學歷、語言、職業等要求。投資方面,可選擇在美國指定的目標就業區(TEA)投資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或非目標就業區投資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投資項目或公司能為美國人提供10個或以上的工作機會即可。

同時,申請人需證明其投資金額來源,申請人、配偶與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獲得綠卡,與當地居民一樣享有教育福利並可就業,在取得綠卡5年後可獲美國公民身分。

技術移民分4種 須先獲美企聘用

技術移民方面,主要分為4種,包括第一優先(EB-1)的傑出人才移民,只要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領域方面具備專業能力;或具至少3年教學或研究經驗的教授或專業研究人員,須由美國僱主作擔保人;或跨國公司的高級職員,因公司安排而調任到美國任職,須由美國僱主作擔保人等。

另一方面有第二優先(EB-2)的優秀人才移民、第三優先(EB-3)的技術及勞工移民及第四優先(EB-4)的特殊職業移民,都要求申請人在申請移民時獲美國公司聘用。

[黃清瑤 海外置業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