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CEO:怪獸家長養殘孩

文章日期:2019年05月21日

【明報專訊】早前在台灣,一個媽媽帶着3歲兒子到一間甜點和音響複合店飲下午茶。店家有對價值90多萬台幣的喇叭,事前已不斷提醒媽媽,並阻止那孩子觸碰。但母親逕自去櫃枱付款的時候,兒子卻把握機會一指戳破。

3歲兒弄壞百萬音響 媽媽拒賠

那個母親本來承諾賠償,雙方報警記錄,音響店老闆不想鬧大,只要求對方負責修復費用,還反過來安慰那個得悉喇叭價值不菲後焦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母親。老闆做好心以為可以息事寧人?結果兩日後,那個母親帶同朋友上門,口口聲聲全程都「沒看到、沒聽到」,要老闆拿出證據,反口質問憑什麼說喇叭是她兒子破壞?

因為母親出爾反爾,事件掀起軒然大波並引來社會關注。老闆忍無可忍,在網上鋪文澄清,公開店內監視器錄像。說本來願意私下和解,現今決意提告交法庭處理,誓取回公道。最後牽扯到網友們議論紛紛,討論家庭教育的重要。

那個母親「發爛渣」指摘店家,那麼貴重的音響器材為什麼會放在一間賣一百幾十元咖啡的店內?為什麼不用圍欄阻止顧客走近?戳破一個喇叭,為什麼要送回德國原廠維修?還不是擺明坑人?當然還有最經典的殺手鐧「他只是一個不懂事的3歲小孩子」,堂堂大人,怎好意思追究一個3歲孩子的行為?

這種蠻不講理,一句「細路仔係咁㗎啦!」就橫行天下把所有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孩子不管作出什麼破壞犯了什麼過錯,理所當然地都應該被包容。

咖啡店徵收「尖叫費」

在公眾場所任由孩子追逐奔跑,不要說破壞店家的物品,至少也肯定影響店內其他顧客。怪獸真的很本事,可以若無其事,把店家的勸告當耳邊風,無視其他顧客的投訴及鄙視目光。之前我曾經寫過有咖啡甜品餐廳,公開表明12歲以下兒童恕不招待。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規矩,店家有權決定,顧客不滿意可以不來,但就惹來怪獸群起而攻之,認為是歧視,發起杯葛云云。店家當然求之不得這班不知所謂的怪獸杯葛,根本自取其辱!

剛剛就有一間在愛爾蘭都柏林的咖啡店,為了還員工及顧客寧靜環境而徵收「尖叫費」。店東保羅(Paul Stenson)在其facebook公布:「如我們發現你家孩子在店內尖叫,你的帳單總額將直接多加15%」,而額外尖叫的小童,則每名再加10%;如尖叫小童達4名以上,店方將會請顧客離開。

保羅這個決定,在當地一樣引起議論紛紛,雖然贊成的居多,但怪獸無處不在,有人指摘批評他太囂張、叫他「管好自己的事,不要批判小孩及其家長」。是不是很好笑?究竟怪獸是盲目還是低能,or both?我簡直有即刻飛去幫襯的衝動!

台灣事件,有網民以「一群人格無法成熟的巨嬰」,說怪獸只想自說自話不想負責,說得真的太好!聽其言觀其行,點止上樑不正下樑歪咁簡單?所以我覺得生仔前,一定要學吓點樣為人父母。

作者簡介:資深獵頭人,企業培訓顧問,家庭CEO,辣筆寸嘴,擅長對付怪獸家長

文﹕張慧敏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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