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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成】3被告判即時入獄3年 (11:58)

去年農曆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衝突中,被指參與暴動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的兩男一女,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法官沈小民今早判處各被告即時入獄3年。3名被告分別為港大女學生許嘉琪(23歲)、無業人士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據悉3名被告未決定提出上訴。

3人被控於去年2月9日凌晨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一帶參與暴動,亦被指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

本案是旺角大衝突中首宗以暴動罪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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